【大紀元2012年05月23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李會綜合報導)近日,一則關於「粉絲為張傑募集解約金」的網帖,引發網絡上不斷出現關於粉絲「泣血集資」的爆料。雖然張傑在事後發聲明強調自己從未貪污、私吞歌迷募款。但隨著《重慶商報》記者的調查,一個因明星而起,由「粉頭」(職業粉絲)、粉絲構成的斂財鏈已浮出水面。
管理如企業 真正粉絲聽安排
據《重慶商報》報導,當今中國的粉絲會猶如一個企業,管理呈現金字塔式,很像傳銷機構。最高是「粉頭」,其次是高層粉絲,真正追星的粉絲級別一般不高,基本上只有聽安排的份兒。而高層粉絲,除了在網上為明星聚人氣,「拉攏」媒體等外,甚至還幫明星進行「危機公關」,藉機斂財。
資深娛樂策劃人朱瑋傑表示:「粉頭說白了就是託兒,平時為明星們搖旗吶喊賺取佣金和集資差價生存。」他說,粉絲團的高層一般和藝人公司關係密切。「他們能在第一時間拿到明星的活動通告,然後在官網上發通知。
記者試著加入某明星粉絲會,提出申請後,其後援會給出了一個網購網站,該網店標有「內地最大粉絲團購基地」等字樣,購買後會獲得一張「專屬認證卡」,根據條件不同,積累一定的認證卡就能成為該偶像後援會的正式粉絲。
「粉頭」在網上發煽動性信息斂財
一深諳粉絲團內幕、化名「燕子」的重慶粉絲說,加入粉絲會後,就要盡義務。她說:「以前大多是收會費,但現在是直接收活動經費,加上平時的集資捐款,我3年花了不下1萬元。」
據燕子透露,會長會通過QQ群、官方論壇、貼吧發佈一些如投票、演唱會、過生日、遇到困難等信息,號召大家集資。而作為後援會中的一員,在偶像需要時,大家必定會出來支持,支持少了,會被其他人恥笑。
在某位選秀明星的貼吧裡可以看到:「北京演唱會告急!我們輸不起,我們誓死捍衛人氣王的尊嚴!」「泣血呼喚大家參與XX巡演!」「我們需要錢!我們需要人!」等等。據記者瞭解,發佈這些煽動性信息的就是「粉頭」。
據悉,當年張傑與上騰娛樂打官司無法支付100萬的高額解約金,他的粉絲發起募捐活動,8天為張傑募得105萬「贖身」款;言承旭過生日,粉絲集資30萬元買全版廣告祝壽;韓庚所在的組合SJ因沒拿到音樂大獎,粉絲集資61.8萬元為其打造純金唱片安慰。集資數額的大小甚至成了粉絲們攀比的數據。
「粉頭」吃差價 集資款被拿走一半
有記者假裝粉絲聯繫上一位發帖者詢問捐款方式,對方稱「可以將錢打入指定賬號」。當記者表示不方便直接打款時,對方發來一個自稱是後援會官方認證的網店鏈接,可將購買充值卡卡號和密碼發過去,拍下明星的專輯、寫真、演唱會門票等並支付款項,但全部是預購。
粉頭再將集資款買明星專輯、寫真等轉手賣給粉絲,能拿很高的差價利潤。明星後援會類似的網店不少,收入少則每月五、六萬,多則竟高達二十多萬元。
此外, 「粉頭」還組織粉絲參加偶像活動、捐款購買各種道具,其價格遠高於實際價,有的還循環使用。有的「粉頭」僅賣道具,一個月收入超萬元。如果偶像沒有活動,「粉頭」就藉口給偶像送禮、幫偶像渡過難關或以偶像名義做公益等名義來斂財。
而無論甚麼形式的捐款、集資,募集多少,根本沒人監督。很多粉絲會以為粉頭跟他們一樣,是真正喜愛自己偶像的人,所以盲目參與購買、集資,但一些粉頭卻並非追星族,而是為了逐利、圈錢,所有款項至少一半落入了這些人的腰包。
一位化名小馳的某明星全國後援會會長說,粉頭的行為,多數都不是藝人指使的,但藝人知道有這種情況存在。明星需要人氣和場面,粉頭圈錢,各得其所。
律師稱粉絲集資或有欺詐
重慶匯聚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欽文認為,這類情況本屬於贈與行為,也就是粉絲自願將財產贈與偶像。不過,受贈人獲得贈款後,理應根據《個人所得稅法》交稅。譚律師稱,從一些個案看,無法排除粉絲集資行為具有一定的欺詐性,但國內在這方面還缺少相應的法律監管。他說:「遭到欺騙的粉絲可以向文化部門舉報,或採取民事訴訟,具體案例還要看相應證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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