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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娛樂公司在4月14日向參加單獨活動的東方神起成員細亞俊秀、秘奇有天和英雄在中三人提起了賠償22億韓元的訴訟請求。這是繼3月12日SM公司對法院的假處分提起要求確認專屬合約效力的反訴訟申請後,正式進入了法律對抗階段。

SM在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的訴訟裏稱“因東方神起的一部分成員投資化妝品業,雙方產生了矛盾。他們否定專屬合約的效力,提起申請要求臨時終止合約,並在沒經過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單獨參加了活動”,並稱“在法院的假處分下達之後,他們單方取消了日程安排,給另外兩名成員造成巨大的損害”。SM要求確認專屬合約的存在,並要求賠償化妝品廣告代言費和取消演唱會造成的損失費共計22億韓元作為公司所受部分損害的補償。

一名SM娛樂的相關人員說:“即使在收到三名成員要求臨時終止合約效力的假處分請求之後,為了修補雙方的矛盾,SM也並沒有提出反訴訟。雖然公司方面想通過對話解決問題,但是三名成員一直保持沉默並開始參加單獨活動”,“在訴訟中暫時先提出22億韓元的賠償要求,公司會在精確地計算之後確定具體的求償金額”。

對此,細亞俊秀、秘奇有天和英雄在中等三人的法律代理人、世宗律師事務所的任祥爀律師說:“到現在還沒有接到訴狀,沒有準備具體的對策”,“其實是三名成員應該向SM提出損害賠償”。接著他補充說“提出臨時終止合約效力的假處分申請之後,一直在為本案的訴訟做準備。本來只想安靜解決此事,並不想引起糾紛,也不打算提起訴訟。但既然SM已經提起了訴訟,我們也會做好應訴的準備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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