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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當紅偶像團體Super Junior成員強仁,因涉嫌酒後駕車及肇事逃逸,被處罰800萬韓幣(約台幣23萬元)罰金。
據韓國媒體指出,首爾中央地檢刑事部昨天表示,對酒後駕駛、肇事逃逸的強仁,在去年12月末以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律的逃逸嫌疑,略式起訴處以800萬韓幣罰金。所謂略式起訴即先由檢察官判斷,對於涉嫌人比其拘役刑或禁錮刑,更適合罰金刑的時候,採取的起訴形式。
強仁是在去年10月16日凌晨3時10分左右,酒後開著自己的奧迪座車,在行經首爾江南區論峴洞某十字路口時,連續撞上2台停靠在路邊的計程車,肇事後他逃離現場。之後強仁在事發6小時後,16日上午8時50分左右到江南警察署自首,對自己逃逸的理由,他解釋:「因為喝醉了,所以很驚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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